明代婚禮傳統(tǒng)服飾鳳冠霞帔的由來

2019-06-05 00:00 發(fā)布

暫無內(nèi)容  年級 / 8080 0 0

明朝婚禮服飾:九品官服——鳳冠霞帔

  庶民女子出嫁時可享屬于命婦衣裝鳳冠霞帔的殊榮,如同庶人男子親迎可著九品官服一樣。

  據(jù)說紅色婚禮服飾起源于準庶人著絳紗袍親迎的先例,大概在唐代左右;但實際直到宋代,宮廷命婦的婚服還是青色?!罢婕t對襟大袖衫+鳳冠霞帔”出現(xiàn)在明代比較肯定,這種起源很晚的婚服樣式目前是國人心中理解的華夏婚禮服飾,而且根深蒂固。

  婚禮冠服

  正史《大明會典·婚禮五》載:“品官子孫假九品服,餘皂衫折上巾。”

  而在明代的各種戲曲、小說中對新郎,尤其是新娘的的衣著打扮描寫得非常詳細。例如《醒世姻緣傳》描寫:“狄希陳公服乘馬,簪花披紅,童寄姐穿著大紅纻絲麒麟通袖袍兒,素光銀帶,蓋著文王百子錦袱,四人大轎,十二名鼓手,迎娶到寓。”再如明中晚期的流行小說《金瓶梅》中,也有有很多對新娘裝束及婚禮的描寫。

  對照明代版畫和清代以來繪畫、戲曲中的表現(xiàn)形象,明代新郎公服應(yīng)為烏紗圓領(lǐng)常服,而非戴展腳帕頭之公服,烏紗圓領(lǐng)稱公服,亦見于會典:“凡文武官常朝視事,以烏紗帽、圓領(lǐng)衫、束帶為公服。”以常服而簪花披紅非常符合明代以來的各種藝術(shù)中的新郎形象。品官及其子孫的常服應(yīng)當是各綴本等補子,而用色并未特定為紅色,應(yīng)一如常服制度用色不拘,但不排除于婚禮中逐漸形成特定用色習(xí)慣,詳情待考。而庶民新郎用皂衫折上巾,目前未見有典型形象傳世,或未必拘泥一種,隨用當時男子之禮服亦有可能。新郎穿皂衫乍看與一般理解不同,但可以見到后來之類似形象,清代男子結(jié)婚所穿也是黑藍色禮服(民國時期亦可見新郎披紅穿天青馬褂,為當時男子禮服),而近如日本,遠至泰西,新郎穿黑色禮服亦有巧合。但究竟明代庶民如何尚需詳加考證。

  新娘著裝,會典只載為“盛服”,亦當為女子當時之大禮服,如翟冠、大衫、霞帔等,從小說描寫以及其他藝術(shù)形象來看,后期新娘基本如命婦裝束,戴鳳(翟)冠,穿大紅圓領(lǐng)袍,不用大衫,霞帔或用或不用,蓋錦袱(蓋頭),束帶。此種形象清代延續(xù)并至今日尚能見用同類戲裝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