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書鐵券的簡介

2019-06-01 00:00 發(fā)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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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書鐵劵俗稱“丹書鐵契”,又名“金書鐵券”、“金券”、“銀券”、“世券”等,省稱“鐵券”。丹書:用朱砂寫字;鐵契:用鐵制的憑證。古代帝王賜給功臣世代享受優(yōu)遇或免罪的憑證。文憑用丹書寫鐵板上,故名。為了取信和防止假冒,將鐵卷從中剖開,朝廷和諸侯各存一半。

  歷史沿革

  據(jù)考,漢高祖劉邦奪取政權后,為鞏固統(tǒng)治籠絡功臣,頒給元勛“丹書鐵券”作為褒獎。劉邦建立漢王朝后,“命蕭何次律令,韓信申軍法,張蒼定章程,叔孫通制禮儀;又與功臣剖符作誓,丹書、鐵契、金匱、石室,藏于宗廟”。其中的“符”也就是通常所說的“契”,即皇帝與功臣、重臣之間信守的憑證?!暗?、鐵契、金匱、石室”,即以鐵為契,以丹書之,將皇帝與功臣、重臣的信誓用丹砂寫在“鐵券”上,裝進金匱藏于用石建成的宗廟內,以示鄭重和保證“鐵券”安全。然而,最早的“鐵券”并無免罪和免死等特權,僅作為一種加官晉爵封侯的憑證。獲賜鐵券的功臣及其子孫中,不乏獲罪甚至被處死的人。

  北魏時期,孝文帝經常為宗親、近臣頒授鐵券,甚至還出現(xiàn)了大臣向皇帝乞求鐵券,以作護身之符的現(xiàn)象;隋唐以后,頒發(fā)“鐵券”已成為常制,凡開國元勛、中興功臣以及少數(shù)民族首領皆賜予“鐵券”,連一些寵宦、宦官也有獲得“鐵券”的。而且,從隋代起,“鐵券”上的丹砂填字漸漸改為用金填字,故后世又將其稱為“金書鐵券”。唐代最著名的“錢镠鐵券”,是乾寧四年(897年)唐昭宗頒賜給吳越國王錢镠的,現(xiàn)仍收藏于中國國家博物館。

  “丹書鐵券”有了免死的權限,最晚在南北朝時期。早期鐵券免死次數(shù)大多在3次以下。從北魏至唐代,免死次數(shù)不斷增加,唐代后期,受賜鐵券者的子孫甚至可以憑鐵券免死1至3次。

  宋代時,宋太祖趙匡胤“黃袍加身”,從后周柴家手中謀得皇位,為了安撫民心,下旨厚待柴氏子孫,賜柴氏“丹書鐵券”,即使柴氏后人犯罪也不得加刑。家喻戶曉的小說《水滸傳》中所描寫的“小旋風”柴進家的“丹書鐵券”,確實有其歷史依據(jù)。

  到了明代,鐵券制度進一步完善,明太祖朱元璋從法律上規(guī)范了“丹書鐵券”的頒授對象,僅限于立有軍功,被封為公、侯、伯的勛臣。明代金書鐵券分為七等,其中公爵分為一等,侯爵分為二等,伯爵分為三等。各等鐵券大小不一,最大的公爵一等鐵券高一尺,寬一尺六寸五分。其他各等鐵券大體是每等在高和寬兩方面都遞減五分。最小的伯爵二等鐵券高七寸,寬一尺二寸五分。所有的鐵券都是一式兩件,一件授予獲賜者,另一件藏于內府。在需要查驗時,只要將它們放在一起,便可真?zhèn)瘟⒈妗?/p>

  洪武三年(1370年),朱元璋大封功臣。李善長、徐達、李文忠等34人獲公爵、侯爵封號,并被賜予“金書鐵券”。 明成祖朱棣即位時,幫助他奪取皇位的“靖難”功臣邱福等26人也都被賜予鐵券。

  明末,崇禎皇帝還曾給大宦官魏忠賢的侄子魏良卿頒賜鐵券。

  與唐代的鐵券相比,明代金書鐵券的券文已有明顯變化。一是謀逆不宥,只宥其他死罪;二是免死的次數(shù)較少,子孫不免死。

  清代,“丹書鐵券”制度方被廢止。

  形制演變

  始于漢高祖,后代沿之。原以丹書于鐵板,故名。涌進僅為頒發(fā)給臣下的一種封侯及榮譽憑證。

  南北朝以后,始具有免罪免死的功用。西魏還密賜予欲歸附者,作為歸附后享有特權的保證,并聽世相傳襲。

  唐朝在制度上作了明文規(guī)定。形制歷代不一,后世基本上仿唐制。

  金朝鐵券狀如卷瓦,刻字畫欄,以金填之,半予功臣,半留內府,以御寶為合。

  明洪武二年(1369)封功臣,因唐制有所損益,形亦如瓦,分七等。公二等,一高尺,廣一尺六寸五分;一高九寸五分,廣一尺六寸。侯三等,一高九寸,廣一尺五寸五分;一高八寸五分,廣一尺五寸;一高八寸,廣一尺四寸五分。伯二等,一高七寸五分,廣一尺三寸五分;一高六寸五分,廣一尺二寸五分。外刻所賜功臣履歷、恩數(shù),中鐫免罪,減祿之數(shù)。封號四等,佐太祖定天下者,曰開國輔運推誠;從成祖起兵者,曰奉天靖難推誠;余則為奉天翊運推誠和奉天翊衛(wèi)推誠。武臣曰宣力武臣,文臣曰守正文臣。字嵌以金。凡九十七副,各分左右,左頒給功臣,右藏內府,有事則合之,以取信。洪武三年,賜鐵券者公六人,侯二十八人;二十五年,改制鐵券,又賜公及故公共八家。永樂初,靖難功臣亦有賜者。

  制度追溯

  丹書鐵券,是封建帝王頒發(fā)給功臣、重臣的一種帶有獎賞和盟約性質的憑證,類似于現(xiàn)代普遍流行的勛章(或獎章),只不過其形制稍有不同內涵較為寬泛。但從其源流、功能、性質等進行考查,鐵券是勛章的雛形。

  追溯鐵券制度的形式,最早濫觴于戰(zhàn)國時的銅節(jié)?!拌F券”一詞始于見于史籍《漢書·高帝紀》和《祭遵傳》,其曰“丹書鐵契”、“丹書鐵券”。程大昌《演繁露》中云,鐵券壯如圓筒瓦形,鐵質金字,兩券合而為一整體,左券頒發(fā)給受券人保存,右券藏入皇家內府或宗廟內,遇到特殊情況,將兩券合在一起,以檢驗真假,防止偽造。不過從現(xiàn)存最早的鐵券來看,至唐代后期,鐵券的分藏制度已有所改變,圓筒瓦形已為覆瓦狀,不再對分收藏。

  據(jù)史料載,早在西漢時期,漢高祖劉邦奪取政權后,為鞏固其統(tǒng)治,籠絡功臣,頒給功臣丹書鐵券,作為褒獎。當時的鐵券還無免罪和免死等許諾,僅作為一種封侯的憑證。

  南北朝至隋唐時期,北魏孝文帝頒發(fā)給宗室、親近大臣的鐵券是作為護身防家之用。南朝的宋齊梁陳四代,頒發(fā)鐵券已較為普遍。隋唐以后,頒發(fā)鐵券已成常制,凡開國元勛、中興功臣以及少數(shù)民族首領皆賜給鐵券,也給寵宦、宦官頒發(fā)鐵券。

  到宋元明清時期,鐵券的頒賜逐漸趨于完備。明代起就規(guī)定有整套制度,朝廷根據(jù)功臣、重臣爵位的高低分為七個等次,各依品級頒發(fā)給鐵券,不得逾越。

  鐵券上的文字在漢時用丹砂填字,即“丹書鐵契”;梁時用銀字填字,即“銀券”;隋時用金填字,亦稱“金券”,所以后世稱鐵券為“金書鐵券”,又因鐵券可以世代相傳,又稱鐵券為“世券”。

  現(xiàn)存最早的鐵券,是國家博物館珍藏的五代吳越國王錢繆鐵券,已千余年歷史,據(jù)報道,這道鐵券是公元896年,唐昭宗為嘉獎吳越王錢繆討伐董昌有功,特頒賜于錢繆的。鐵質鑄成,形如覆瓦狀,縱29.8厘米,橫52厘 米,厚2.41厘 米,重約132兩,上嵌金字350個,正文25行,每行14字,全文端楷甚工,現(xiàn)金字多有剝落。鐵券的主要內容是記載被賜者征討董昌的功績,因其對朝廷有如此功勞,所以“卿恕九死,子孫三死”(意即皇帝可免錢九次死罪),是皇帝賜給臣下的一種獎賞和信物。

  由此以來,我國古代的鐵券無論其形制如何演變,內容如何豐富,目的始終沒有超出“表德彰義,率世歷俗”的范疇,這與現(xiàn)代的勛章、獎章的涵義是吻合的。

  鐵劵內容

  鐵券鐫刻的內容一般包括四個方面:一、賜券的日期,賜予對象的姓名、官爵、邑地;二、記載被賜者對朝廷的功勛業(yè)績;三、皇帝給被賜者的特權,如免死等;四、皇帝的誓言。按朝延的有關法律,持有鐵券的功臣、重臣及其后代,可以享受皇帝賜予的種種特權。

  鐵券上的文字在漢時用丹砂填字,稱做“丹書鐵契”,即“鐵券丹書”。

  唐以后鐵卷不是丹書而是嵌金,《輟耕錄》記載唐賜吳越王錢镠的鐵卷,形狀宛如瓦,高尺余,闊三尺許,卷詞黃金鑲嵌。誓詞有所封的爵銜,官職及受封的功績等,另刻有“卿恕九死,子孫三死,或犯常刑,有司不得加責”。

  明代鐵卷依照唐制,不過“所謂免死,除謀反大逆,一切死刑皆免。然免后革爵革薪,不許仍故封,但貸其命耳”(明沈德符《野荻編》)。

  鐵券外形

  鐵券是外形如筒瓦狀的鐵制品,鐵券上的信詞最初時用丹砂填字,合稱“丹書鐵契”,即以鐵為契,以丹書之,以金為匱,以石為室。梁時用銀字填字,即“銀券”;隋時用金填字,亦稱“金券”、“金書”,所以后世稱鐵券為“金書鐵券”,又因“鐵券”可以世代相傳,又稱鐵券為“世券”。

  鐵券不一定有免死效用,一般僅是賜予官爵、邑地。《后漢書·祭遵傳》:“丹書鐵券,傳于無窮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