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運
尹全生
2018-11-09 18:21發(fā)布 14368
稿件來源:正直舍—微型小說作家網(wǎng)
那是支揮灑著磅礴氣勢、輝煌哲思的筆,忽如瑞鶴乘風,忽如游龍人海, 寫完了《沁園春.雪》,寫完了《實踐論》《矛盾論》。然而同是那么一支筆,這天卻變得艱澀了, 如同沉重的犁鏵,走走停停,艱難地在油燈下苦耕──那支筆是在苦耕—塊板結了幾千年的刑不上大夫的僵土,更是在輾壓一片連觸及都不忍的感情。
當筆桿顫落了一天星斗,當油燈舔著了東方云霞,一封短信總算寫完,末尾是一個蒼勁有力的簽名,和一個不能忘記的沉重日子:1937年10月10日。
短信在當天上午轉到了陜甘寧邊區(qū)高等法院。法院正在陜北公學操場公審黃克功。
黃克功當時任延安抗日軍政大學第六隊隊長,因失戀開槍打死了陜北公學女生劉茜。
黃克功可以算是紅軍最早的“紅小鬼”了。他沒槍高時就參加紅軍,跟隨毛澤東,飲彈井岡諸蜂,浴血中央蘇區(qū),九死一生走過雪山草地,是身經百戰(zhàn)的毛澤東的愛將。
參加公審大會的有一萬多延安軍民。法官、起訴人、辨護人還有觀審人……在會場上展開了激烈的爭辨──
殺人者償命!功勛不能抵消罪惡,地位不是赦免死罪的理由!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必須判處黃克功死刑!這是法官、起訴人的意見。
一個黃毛丫頭的命,怎能與一個革命功臣、革命將領的命一般份量?他傷害了一條生命,可他曾經拯救過多少民眾的生命?日寇侵我中華,大敵當前,中華民族對一員戰(zhàn)將的需要,難道不足以超越“殺人償命”的原則嗎?這是辯護人和大多數(shù)觀審人的意見。
公審爭執(zhí)不休,相持不下。
面對法官,面對民眾,昂首挺胸的黃克功眼睛濕潤了。他請求法庭對自己執(zhí)行死刑;但,他希望給他一挺機關槍,由執(zhí)法隊督押上戰(zhàn)場,他要在對日作戰(zhàn)中戰(zhàn)死!
黃克功的請求,使法官和起訴人啞口無言。
天高云淡,寒風送雁。萬人公審會場一片靜穆。
就在這時候,毛澤東的親筆信送到了法庭。法官當眾宣讀:
黃克功過去的斗爭歷史是光榮的,……如為赦免,便免以教育黨,免以教育紅軍,免以教育革命者, 并免以教育每一個普通的人……
念完這封信,法庭當眾宣布:判處黃克功死刑,立即執(zhí)行!
聽完宣判的黃克功向法官立正、敬禮──他抬起胳膊時意識到沒戴軍帽,便就勢振臂高呼──
他的黨,萬歲!
他的領袖,萬歲!
然后,他邁開大步走向刑場,如同滿懷豪情地去執(zhí)行一項任務……
延安的老百姓不懂什么叫作“法律”,不懂什么叫作“明鏡高懸”,但他們會用粗曠的信天游的旋律,唱《東方紅》,唱《解放區(qū)的天是晴朗的天》,唱得“淚飛頓作傾盆雨”……
據(jù)說毛澤東—生只流過兩次淚,一次是為他犧牲在朝鮮的兒子流的,另一次是在處決黃克功的槍聲響起的時候流的。
他反復囑咐:一定要為黃克功買口上好的棺材。
《延安舊事》(獲《微型小說選刊》首屆“我最喜愛的微型小說”評獎頭獎)